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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龙区住建局下发的通知
有小区业主闻讯庆祝
继两个物管公司两拨保安同时值岗事件之后,江东花城更换物管一事昨日又有新进展:盘龙区住建局发文,要求龙泉物业(即老物管)限期移交江东花城的物业服务。有业主制作横幅、购买鞭炮庆祝,但龙泉物业表态称,不认可住建局的行政指令。
住建局
逾期不移交就交执法部门
昨天下午1点半,记者在江东花城小区发现,龙泉物业的保安依然在值岗,小区的公告栏以及主要出入口,都贴满了住建局的通知,实力物业(即新物管)的工作人员在小区发放宣传册。
记者从公告栏上看到,这份通知是10月11日下发的。通知大意是,经盘龙区住建局核查,江东花城业委会于今年6月组织召开业主大会,形成解聘龙泉物业的物业服务决议,业主大会程序符合规定,解聘通知当月已书面告知龙泉物业。目前,龙泉物业服务已超过合同约定期限。当事双方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第八条约定执行物业服务更替。
通知要求龙泉物业在今年10月17日前,依法向业委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、服务资料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移交内容。龙泉物业保有复议或诉讼权利,但不影响本行政指令的执行。
如逾期仍未完成物业移交,盘龙区住建局将把本案移交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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